其二,汽车国务院当前施行的《应急条例》第三章,从19条至25条共计7条,已经对及时报告通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时间具体量化到1-2小时内。
这个时间性要求,必须不可谓不快。
显然,安全问题不出在《应急条例》规范缺失上,问题在执行上。
从《应急条例》第四章第26条第44条规定来看,智己《应急条例》规定的应急处理措施也是很完善的。
但疫情之下为什么还是出现这么多问题,汽车仍然是出在有关部门对《应急条例》认识态度和执行上,汽车任何一部法律出台后,如果得不到良好的执行,就形同虚设。
笔者认为,必须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针政策的要求下,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彻底转变和树立真正的法治观念,法治不是口号,而是一种良好的习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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